“决不能让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受到伤害”.这句话源自于一次“良心”和“利益”的艰难抉择。
2010年春节,麦花汤圆生产进入了高潮,但在黑芝麻汤圆生产过程中,自检时却发现产品的过氧化值已接近于国家标准规定的上限,共计有8吨。经过查找原因后发现,供应商在正常的供货中夹杂了十几箱出口剩下的黑芝麻馅料,正是这十几箱出口馅料导致我们加工出的汤圆过氧化值比较高。但在这种情况下,由于过氧化值没有超过国家标准,所以食用应该是没有问题的。当时正是汤圆生产和销售的高峰,工厂每天最大生产量只有6吨,如果这8吨汤圆不能出库,不仅这一天还多的产量无法弥补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,而且还将影响到很多商家和客户不能按时提货。在麦花管理层讨论这批产品到底能不能出库时,集团董事长曲玉珍当即表态,要求该批次产品全部销毁。她的理由是:汤圆的过氧化值高,我们不讲消费者是不知道,产品现在吃也没有任何问题,但是,如果老百姓买回家一次吃不完,放在冰箱里,时间长了谁也不能保证产品的过氧化值不超标,我们麦花做食品讲的是良心,决不能让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受到伤害。“最终麦花领导层和员工意见高度统一,将这8吨汤圆全部销毁,送到猪场喂猪。而对所有未能按时提上货的客户登门或在电话中逐一进行解释,取得客户的谅解。其结果是:所有客户虽然没能按时提到货,但对麦花的这种做法都表示百分之一百的支持。虽然销毁了8吨汤圆造成了20多万元的损失,但是麦花的这种宁肯企业受损,”决不能让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受到伤害“的做法更是增加了客户和消费者对麦花食品的信任。